黑龙江省杜尔伯特蒙古族自治县水资源管理条例第二十条有效任何单位和个人都有保护水利工程及设施的权利和义务。禁止损害和破坏水利工程及设施的一切行为。具体管理办法由自治县人民政府制定。地方法规 · 杜尔伯特蒙古族自治县人民代表大会 · 施行 —第十九条回到全文第二十一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