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条

已修改

为了加强基层政权建设,保证乡、民族乡、镇的人民代表大会充分行使职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组织法》有关规定,结合四川省实际,制定本条例。

地方法规 · 四川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16年9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