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议事规则/第三章 议案的提出和审议第二十四条已修改列入常务委员会会议议程需要作出决议、决定的议案,在审议中发现有重要问题需要进一步研究的,经主任会议提出,常务委员会同意,可以暂不付表决,交有关专门委员会进一步审议,提出审议报告。地方法规 · 四川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16年3月29日第二十三条回到全文第二十五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