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议事规则/第三章 议案的提出和审议第十四条已修改提出议案的机关,有关的专门委员会,常务委员会的有关办事机构,应当对列入常务委员会会议议程的议案,提供有关的资料。地方法规 · 四川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16年3月29日第十三条回到全文第十五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