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条

已修改

为了保证四川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以下简称常务委员会)会议正常进行,提高议事效率,使常务委员会工作制度化、规范化,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组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立法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监督法》及有关法律规定,结合常务委员会的实践,制定本规则。

地方法规 · 四川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16年3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