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沙市殡葬管理条例/第四章 殡仪活动和丧葬用品管理第二十三条已修改城市内的殡仪活动应在殡仪馆或者其他有条件的场所举行。禁止占道搭设灵棚,禁止沿途燃放鞭炮、抛撒冥纸。禁止在医院、学校设置殡仪活动场所。按宗教仪式举行殡仪活动的,应当在规定的宗教活动场所举行。地方法规 · 长沙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第二十二条回到全文第二十四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