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省红河哈尼族彝族自治州林业条例/第六章 法律责任第三十三条已废止当事人对行政机关依照本条例作出的具体行政行为不服的,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地方法规 · 红河哈尼族彝族自治州人民代表大会 · 施行 2006年8月18日第三十二条回到全文第三十四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