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夏回族自治区六盘山、贺兰山、罗山国家级自然保护区条例第十九条有效违反本条例规定,在自然保护区内焚烧冥纸、燃放易燃、易爆物品的,由自然保护区管理机构责令停止,处以十元以上五十元以下的罚款;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地方法规 · 宁夏回族自治区人大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17年11月30日第十八条回到全文第二十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