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都市计量管理监督条例/第五章 法律责任第二十五条有效违反本条例第八条第一款或者第十六条第二款规定的,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计量法实施细则》和《四川省计量监督管理条例》的相关规定处理。地方法规 · 成都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第二十四条回到全文第二十六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