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都市计量管理监督条例/第一章 总则第二条有效在本市行政区域内制造、修理、销售、安装、改装、检定、使用计量器具以及从事计量活动的,应当遵守本条例。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地方法规 · 成都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第一条回到全文第三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