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省殡葬管理条例/第五章 法律责任第三十六条有效违反本条例第二十八条规定或殡葬管理工作人员玩忽职守、滥用职权、徇私舞弊的,由所在单位或上级主管部门根据情节轻重给予行政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地方法规 · 四川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第三十五条回到全文第三十七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