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省《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保障法》实施办法/第七章 无障碍环境第四十三条有效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和有关部门应当为残疾人信息无障碍交流创造条件。政务信息公开应当采取信息无障碍措施,公共服务机构和公共场所应当创造条件,为残疾人提供语音和文字提示、手语、盲文等信息交流服务。地方法规 · 四川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第四十二条回到全文第四十四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