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省《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保障法》实施办法/第六章 社会保障第三十八条有效公共服务机构应当为残疾人提供优先、优惠服务和辅助性服务。广播电视、电信、网络等公共服务机构对视力残疾人、听力残疾人、言语残疾人和重度肢体残疾人给予优惠。地方法规 · 四川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第三十七条回到全文第三十九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