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省《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保障法》实施办法/第五章 文化生活第三十一条有效残疾人凭残疾人证免费进入对公众开放的公园、动物园、植物园、纪念馆、美术馆、展览馆、博物馆、体育场(馆)、文化活动中心、体育活动中心、文物古迹遗址、风景名胜区、自然保护区等参观游览。对盲人和重度肢体、智力、精神残疾人,允许一名陪护人员免费进入上述场所。地方法规 · 四川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第三十条回到全文第三十二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