凉山彝族自治州义务教育实施办法/第七章 经费保障第四十三条有效自治州人民政府和县(市)人民政府应当将义务教育全面纳入财政保障范围,义务教育经费纳入财政预算,按照教职工编制标准、工资标准和学校建设标准、学生人均公用经费标准等,及时足额拨付义务教育经费,确保学校的正常运转和校舍安全,确保教职工工资按照规定足额发放。地方法规 · 凉山彝族自治州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第四十二条回到全文第四十四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