凉山彝族自治州义务教育实施办法/第六章 民族寄宿制教育和双语教学第四十条有效自治州人民政府和县(市)人民政府教育行政部门应当重视两类模式的双语教学。少数民族学生为主的学校,同时使用本民族语言文字和国家通用语言文字进行教学。根据自治州实际情况,少数民族学生为主的学校实行各学科用少数民族语文教学,同时开设汉语文课;或者各学科用汉语文教学,同时开设本民族语文课的双语教学。地方法规 · 凉山彝族自治州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第三十九条回到全文第四十一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