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省《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防空法》实施办法第七条有效各种渠道筹集的人民防空经费纳入同级财政预算管理,专项用于人民防空建设,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挤占、平调、截留或挪作他用。地方法规 · 四川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回到全文第八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