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省《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防空法》实施办法第三十条有效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和同级军事机关应组织开展人民防空教育,使公民增强人民防空观念,掌握人民防空基本知识和技能。人民防空教育应纳入国防教育计划。地方法规 · 四川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第二十九条回到全文第三十一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