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夏回族自治区清真食品管理条例/第三章 监督措施第二十五条已修改民族事务、食品药品监督和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应当及时互相通报生产、经营清真食品的企业和个体工商户申领《清真食品准营证》和营业执照及违反本条例行为的情况。地方法规 · 宁夏回族自治区人大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18年1月1日第二十四条回到全文第二十六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