马边彝族自治县自治条例/第一章 总则第五条有效自治机关维护国家的统一,保证宪法、法律和法规在自治县的遵守和执行。自治机关实施依法治国方略,加强社会主义民主法制建设,保障各民族公民享有宪法和法律赋予的权利,教育公民履行应尽的义务。自治机关把国家的整体利益放在首位,积极完成上级国家机关交给的任务。地方法规 · 马边彝族自治县人民代表大会 · 施行 —第四条回到全文第六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