马边彝族自治县自治条例/第一章 总则第三十四条有效自治机关立足本地资源,积极培育和发展水电、磷化工、农副产品加工等工业支柱产业。地方法规 · 马边彝族自治县人民代表大会 · 施行 —第三十三条回到全文第三十五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