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八条

已废止

省林业行政主管部门应当根据不同的生态区域,建立林木种质资源库、种质资源保护区或者种质资源保护地,加强对特有林木种质资源的管理与保护。

对本省特有的林木种质资源,没有国家标准和行业标准的,应当制定本省地方标准。

地方法规 · 江西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12年1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