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六条

有效

勘察设计单位应当推行技术创新,采用先进的技术、工艺、设备和新型材料,保护环境,节约资源,提高建设工程的社会效益、环境效益和经济效益。

地方法规 · 湖南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