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省建设工程勘察设计管理条例/第三章 发包与承包第二十四条有效勘察设计业务的发包与承包,双方应当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和其他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参照使用国家推荐的示范文本,签订勘察、设计合同。地方法规 · 湖南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第二十三条回到全文第二十五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