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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省建设工程勘察设计管理条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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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章 发包与承包
第二十二条
有效
禁止勘察设计单位将其承包的勘察设计业务转包给他人。
地方法规 · 湖南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
第二十一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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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三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