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省建设工程勘察设计管理条例/第三章 发包与承包第二十条有效建设项目业主将整个建设项目的勘察设计业务分别发包给几个勘察设计单位时,必须选定其中一个单位作为主体勘察设计单位,负责对整个建设项目勘察设计的总体协调。主体勘察设计单位、承包部分勘察设计业务的单位分别对建设项目业主负责。主体勘察设计单位与承包部分勘察设计业务的单位之间的责任应当在合同中明确。地方法规 · 湖南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第十九条回到全文第二十一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