珠海市人民代表大会议事规则/第十章 附则第六十四条已修改本规则在市人民代表大会会议期间,由主席团解释;在大会闭会期间,由常务委员会解释。地方法规 · 珠海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第六十三条回到全文第六十五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