珠海市人民代表大会议事规则/第九章 发言和表决第六十二条已修改市人民代表大会会议期间,代表在代表团会议和代表小组会议上的发言,由秘书处整理简报印发会议。地方法规 · 珠海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第六十一条回到全文第六十三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