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十六条

已修改

列入市人民代表大会会议议程的议案,提议案人应当向大会全体会议提出关于议案的说明。议案由各代表团审议,主席团可以并交有关专门委员会审议、提出报告,由主席团审议决定提请大会全体会议表决。

地方法规 · 珠海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