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省矿产资源管理条例/第四章 监督管理第三十四条已修改实行勘查许可证、采矿许可证和矿产资源勘查、开发利用情况年度检查制度。探矿权人、采矿权人应当按照省人民政府地质矿产主管部门的规定提交年度报告。地方法规 · 湖南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第三十三条回到全文第三十五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