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省土地监察条例/第五章 奖励与处罚第三十一条有效对在土地监察工作中做出显著成绩或者举报土地违法行为、协助查处土地违法案件有功的单位和个人,由人民政府及其土地管理部门给予表彰、奖励。地方法规 · 湖南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第三十条回到全文第三十二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