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连市城市市容管理条例/第一章 总则第八条已修改单位和个人有维护城市市容的义务,有权劝阻和举报违反城市市容管理的行为。对城市市容管理和维护工作中做出显著成绩的单位和个人,由市人民政府给予表彰和奖励。地方法规 · 大连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16年5月1日第七条回到全文第九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