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省旅游条例/第三章 旅游经营/第八节 其他旅游经营第六十五条已修改利用互联网经营旅行社业务的,应当遵守旅行社管理的有关规定。网络旅游经营者应当为旅游者提供真实、可靠的旅游服务信息。网络旅游经营者为旅游者提供游览、旅行、住宿、交通、餐饮等旅游中介服务,应当从具有法定资质的旅游经营者中选择服务提供方。地方法规 · 四川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第六十四条回到全文第六十六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