黔南布依族苗族自治州自治条例/第七章 社会事业第七十一条有效自治州的自治机关重视对民族民间体育项目的发掘、整理和提高,推进体育事业的发展。保护和完善体育基础设施。有重点地发展竞技体育。开展全民健身活动和民族传统体育运动,增强人民体质。地方法规 · 黔南布依族苗族自治州人民代表大会 · 施行 —第七十条回到全文第七十二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