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沙市关于集会游行示威的规定第二十三条有效本规定自公布之日起施行。1987年1月21日公布的《长沙市关于游行示威的暂行规定》同时废止。地方法规 · 长沙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第二十二条回到全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