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办法/第七章 法律责任第四十四条已废止征收土地方案公告并支付征地补偿费后,被征地者拒不腾地的,由设区的市、自治州、县(市)人民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门责令限期交出土地;逾期不执行的,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地方法规 · 湖南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16年7月30日第四十三条回到全文第四十五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