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办法/第四章 建设用地第三十一条已废止农村集体经济组织使用乡(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确定的本集体经济组织所有的建设用地兴办企业,或者以土地使用权入股、联营等形式与其他单位、个人共同兴办企业的,或者乡(镇)村公共设施、公益事业建设需要使用集体所有的土地的,其批准权限按照本办法第十六条第一款执行。其中涉及使用农用地的,按照本办法第十五条规定的权限办理审批手续。地方法规 · 湖南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16年7月30日第三十条回到全文第三十二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