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省城乡规划条例/第二章 城乡规划的制定第二十八条有效城乡规划组织编制机关应当及时公布经依法批准的城乡规划。但是,法律、行政法规规定不得公开的内容除外。城乡规划组织编制机关可以采用设置展馆或者通过网站、报刊等媒体宣传和公示依法批准的城乡规划。地方法规 · 河北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第二十七条回到全文第二十九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