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第一章 总则第一条已修改为控制人口数量,提高人口素质,保持适度生育水平,实现人口与经济、社会、资源、环境的协调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口与计划生育法》和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本省实际,制定本条例。地方法规 · 河北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16年3月29日回到全文第二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