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州省技术市场管理条例/第一章 总则第三条已废止各级人民政府应当贯彻放开、搞活、扶植、引导的方针,采取切实有力的措施,建立健全技术市场体系,支持和鼓励为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服务的技术贸易活动,引导和促进技术市场健康发展。技术贸易活动不受地域、行业、隶属关系和所有制形式的限制。地方法规 · 贵州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第二条回到全文第四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