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州省广播电视管理条例/第一章 总则第二条已修改从事广播电视活动,须以经济建设为中心,坚持四项基本原则,坚持改革开放;坚持为人民服务、为社会主义服务的方向;提高广播电视人口覆盖率和节目质量,注重社会效益。地方法规 · 贵州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12年3月30日第一条回到全文第三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