银川市停车场规划建设和车辆停放管理条例/第七章 附则第四十七条已修改本条例下列用语的含义是:停车场,是指供机动车和非机动车停放的各种室内或者室外场所;(二)经营性停车场,是指向社会开放,为机动车和非机动车提供有偿停放服务的场所;(三)公共停车场,是指为社会车辆提供停车服务的场所;(四)道路临时停车泊位是指在城市道路上依法设置的机动车临时停放场地。地方法规 · 银川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17年9月1日第四十六条回到全文第四十八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