孟村回族自治县教育条例/第三章 教育投入第二十条有效自治县人民政府应当确保对教育的投入,教育财政拨款的增长应当高于财政经常性收入的增长,并使按在校学生人均的教育费用逐步增长,保证教师工资和学生人均公用经费逐步增长。地方法规 · 孟村回族自治县人民代表大会 · 施行 —第十九条回到全文第二十一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