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省社会治安综合治理条例/第四章 社会责任第二十六条已废止民族、宗教事务部门应当宣传国家有关民族、宗教法律法规和政策,会同有关地区、部门、单位及时疏导、调解和处理民族、宗教人员参与的纠纷。地方法规 · 四川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第二十五条回到全文第二十七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