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省社会治安综合治理条例/第三章 司法机关的职责第十五条已废止司法机关对于公民的控告和检举,必须及时受理,不得推诿。对不属于本部门办理的控告和检举,依照法律法规的规定移送有管辖权的机关,受移送的机关必须认真办理。地方法规 · 四川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第十四条回到全文第十六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