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办法第十八条已修改会计人员必须取得会计从业资格后,方可从事会计工作。单位不得任用、聘用或者委托不具备会计从业资格的人员从事会计工作。总会计师必须具有中级以上会计专业技术资格。地方法规 · 湖南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第十七条回到全文第十九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