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路法》办法第十条已修改县级以上人民政府交通行政主管部门应当会同财政、审计部门对公路建设工程概算、预算、决算进行监督。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擅自提高工程造价或者以降低工程质量来降低工程造价。地方法规 · 湖南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第九条回到全文第十一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