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办法第三条已修改省人民政府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负责全省的广告监督管理,自治州、设区的市、县(市、区)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负责本辖区内的广告监督管理。地方法规 · 湖南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04年7月30日第二条回到全文第四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