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办法第十八条已修改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涂改、损坏或者擅自占用、拆除、遮盖有效期内的户外广告,确因城市建设需要拆除的,拆除单位应当给予广告发布者适当补偿。地方法规 · 湖南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04年7月30日第十七条回到全文第十九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