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办法第十二条已修改广告主申请广告审查,应当向有关行政主管部门提交广告样本和真实、合法、有效的证明文件。有关行政主管部门应当自收到申请之日起七日内作出审查决定,国家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有关行政主管部门审查广告不得收费,不得指定广告制作、发布单位。地方法规 · 湖南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04年7月30日第十一条回到全文第十三条